审核机制
起始时间:2024-07-08 15:22:41   结束时间:无截止日期

一、建立由网站管理员、栏目管理员、责任编辑、编审四级管理的机构,分级负责。网站管理员负责对栏目的设置和栏目权限的分配,明确栏目的内容和范围;栏目管理员负责所属栏目信息进行审核、编辑、归类,如实记录信息发布的单位、时间、内容、账号、IP地址、电话等信息;责任编辑负责对栏目信息24小时的管理和检查,发现错误及时纠正,发现有害信息应做好备份,同时报告公安机关,编审负责网站全部内容的审核、把关和监督,同意后才能发布。

二、实行信息发布审核制。各责任部门专职人员认真填写“信息审核发布批阅单”,发布的信息采用先审后发措施,严格对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查,批阅单妥善保存不得泄露,发布的信息资料必须全部备份,记录保存60日,发现问题在24小时内报告当地公安机关网监部门,备份后删除,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。
三、实行版主负责制。网站指定专职人员充当版主,版主负责对栏目登载的信息人工过滤、筛选和监控的责任,发现有违规或提供虚假信息有权暂停中止发布。
四、建立单位责任制。按照“谁运行谁负责、谁主管谁负责、谁维护谁负责”的原则,签订“网站内容维护更新责任书”,明确栏目内容和管理范围,分工协作。

五、不得利用本网站制作、复制、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:

1)煽动抗拒、破坏宪法和法律、行政法规实施的; 

2)煽动颠覆国家政权,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;

3)煽动分裂国家、破坏国家统一的;

4)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的;

5)捏造或者歪曲事实,散布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的;

6)宣扬封建迷信、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,教唆犯罪的;

7)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;

8)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;

9)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、行政法规的。